时 间 记 忆
最 新 评 论

专 题 分 类
最 新 日 志
最 新 留 言
搜 索
用 户 登 录
友 情 连 接
博 客 信 息



 
江苏省溧水职业教育中心校名师评审实施方案
[ 2008-11-1 8:42:00 | By: dymingshi ]
 

江苏省溧水职业教育中心校名师评审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指导及辐射作用,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举行“溧水职业教育中心校名师”评选活动,以此为基础做好我校“名师工作室”的建设,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名师具备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理论课程教师教案本.doc

2、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教科研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育教学质量高,有较高知名度;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
4、热新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等;
5、获得县市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或学科优秀教师等称号;
6、至少参加过市级以上一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果;至少获得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二、申报方式
实行个人申报和专业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申报条件和个人志愿,凡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名师申报表”,各专业部根据申报材料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1至3名(机电部、综高部1-3名,信息部、电子部1-2名)到校教科室。
三、建立组织
为了确保本次“名师”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成立“溧水职教中心名师评审专家委员会”。
主任:周旭东  副主任:杨四洲、徐孝德、曾宪生
成员:陈婷、吴兆平、吴伯顺、刘实、曹明华、王军
四、评审和名师工作室建设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9月21日—9月26日,教师填写申报表交专业部由专业部写推荐意见报教科室。(9月26日上交教科室)
第二阶段:评审阶段10月6日—10日,评审后公布结果。
第三阶段:首席名师聘任助理名师和若干研修教师(1-4名)
第四阶段:名师工作室建设(10月10日—11月10日)

 

                                     江苏省溧水职业教育中心校 教科室
                                            2008年9月18日

 
 
  • 标签:名师 
  • 发表评论: